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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建立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作者:tennisma… 资料来源:tennisma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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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立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起草的《建立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学生健康成长,防止事故,保持稳定,建设和谐校园的内在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总结近几年的成功经验,认清目前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决定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处长、教育学院院长、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校团委书记、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为成员,负责统筹、指导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报:陈文博、刘川生、钟秉林,广东省教育厅 送:校董会成员,正副书记,正副校长,校长助理, 关于建立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实施方案 我校自建校以来即十分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中心建立以来,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鉴于目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形势,有必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为此,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加强和改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工程。学校、院系、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都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力争在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初步形成全校统筹、分级管理,专业引领、行政保证,班为基础、院为重点,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 2、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相结合的工作体系。 3、建立由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架构。学生处主要行使全面统筹和行政管理职能;心理咨询中心主要发挥专业咨询和对心理健康辅导员、宣传员的培训功能;通过建立学院辅导站和确定班级学生心理宣传员,充分发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反应及时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二、 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1、工作目标 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学会合作与竞争,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敬业乐群的心理品质,提高应对挫折、匹配职业、适应社会的能力;帮助学生解决在成长、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心理行为问题,并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提供必要的援助,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防止由于心理危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2、主要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传授心理调适方法,解析心理异常现象,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3.主要途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包括:长期、稳定地开设《健康心理学》、《大学生性教育》、《沟通技能》等通识类选修课程;定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讲座和其他形式的普及性活动,如新生入学教育、“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对全体学生的心理辅导,鼓励学生开展自助与互助活动;对确有需要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搭建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服务平台,形成心理危机干预的快速反应机制等。 三、 工作网络及机构职能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规划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由学校分管领导、校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心理咨询中心主任等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中央和教育部的政策及工作要求,讨论、决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 2)统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关系; 3)审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及工作规定; 学生处作为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行使对心理咨询中心和各学院有关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 2、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咨询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并行使对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及心理健康宣传员的业务指导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校、院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院系负责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师生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 3)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日”,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关心他人,培养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互助和自助意识。 4)在新生入学之初,在各学院的协助下,运用专业工具,搞好学生心理普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档案,为实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供参考,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5)充分运用网络媒介,建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积极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获取信息、接受咨询、心理指导及特殊援助等服务。 6)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干预和避免因严重心理障碍而引发自伤或伤害他人事件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3、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 各学院(系)设立心理健康辅导站,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其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团委书记、总班主任、班主任、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 学院心理辅导站的主要职责是: 1)在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做好新生入学后的心理普查及心理档案建立,以便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干预、跟踪服务。 2)深入到学生当中,重视开展经常性的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一般性咨询工作,加强与学生在思想、感情、心理上的沟通与交流,掌握情况,化解矛盾。 3)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变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习成绩突然急剧下降,或出现失恋、违纪、言行异常的学生,给予特别的心理关注,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给予指导或干预,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及时转送心理咨询中心接受专家咨询治疗。 4)重点关注新生入学、毕业生就业、期末考试、研究生复试等特殊阶段学生的心理及情绪变化,积极主动地帮助学生放松心情,从容面对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给予心理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4、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 各学院应在各个班级中指定专门的学生担任心理健康宣传员,在学院心理辅导站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心理状况信息汇总。 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的职责是: 1)配合校心理咨询中心、学院心理辅导站做好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以及有关活动的传达及组织工作。 2)做好本班学生心理状况信息汇总,及时向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老师汇报。 3)观察和发现本班有心理障碍的同学,主动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四、具体措施 1、本学期末以前,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学院(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指定班级的学生健康宣传员,从组织上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三级网络。 2、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适当增加心理咨询中心的编制,依托我校教育学院心理专业的学科优势,进一步提升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水平。 3、利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的机会,由学生处协调,由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在全校开展一次普及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正式启动对各学院(系)的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学生心理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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