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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届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表 | ||||||||||||||||||||||||||||||||||||||||||
| 作者:rec 通知来源:rec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5 | ||||||||||||||||||||||||||||||||||||||||||
关于不动产学院08届毕业典礼暨合影相关事宜的 通 知 2008届毕业班全体同学: 遵照学校有关2008届毕业工作的安排,学院决定 毕业典礼预计于11:00结束后,领导、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到励耘楼孔子像旁合影留念(若下雨则在图书馆前合影留念)。合影后同学们可到校园各处自行拍照,学士服归还时间:6月22日12:00-13:00,16:00-17:00。 毕业典礼欢迎各位毕业生家长的出席。 不动产学院 08届毕业生借用学位服须知 借用学位服押金:250元/套 照相交费:①学院全体毕业生留念合影,学院支付。 ②分专业(资环/房管)留念合影16元/张。(注:学生自付) 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请提前准备好266元。 学位服借用时间:6月22日上午7:30-9:00 学位服归还时间:6月22日中午 12:00-13:00 下午 16:00-17:00 借用、归还地点:综合楼C302-1(不动产学院办公室) 注:归还时间段外概不回收学位服,不退还押金。请同学们按时间归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学位服包括:学位袍、学位帽、垂布、领带或领结四部分,使用者有义务保证其完全和整洁。如有遗失、损毁或沾污等问题,一律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赔偿(原价为:学位袍160元/件、学位帽25元/顶、垂布25元/条、领带10/条、领结4元/只)。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保卫处 师(珠)保发[2008]16号 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毕业生户口所在地及就业单位的不同情况,200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采取学校集中办理与毕业生个人办理相结合的办法,分以下七种情况进行: 一、户口在学校的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单位非珠海市)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户口迁移程序 1、 2、 3、 4、 5、 二、户口在学校的落实就业单位在珠海市的毕业生 毕业生个人到珠海市人事局报到,凭珠海市人事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并到保卫处借用集体户口本(含个人户口页)后,前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三、户口在学校的需要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出国前可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所需材料如下: 1、学院出具的证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学院、年级、因出国留学没有报到证及迁回生源地地址);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属上述类别的毕业生如在 四、户口在学校的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研究生院校录取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到研究生院校,所需材料如下: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属上述类别的毕业生如在 五、户口在学校的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在学校保留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到保卫处借用个人户口页(市内户口迁移的还需学校集体户口本),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届时省就业指导中心也将为其开出《就业报到证》,学生个人凭《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借用个人户口页,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六、户口在学校,未办理暂缓就业,个人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 属本类别的毕业生,省就业指导中心也将为其开具《就业报到证》,办理流程及资料同类别一。 七、户口不在学校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毕业生个人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注: 一、公安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的迁移地址以《报到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需向公安部门交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收费依据:粤价费(1)函[1994]57号)。学校集中办理时,上述费用由保卫处代收后交至派出所;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时,由派出所直接向本人收取。 三、为保证户籍资料的安全,保障全体师生的共同权益,毕业生个人需借用学校集体户口本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学院提供书面担保(学生需向学院交200元押金,保证当天归还户口本)或由毕业生个人直接到校保卫处提交2000元押金借出,押金待归还户口本后如数全额退还。 四、在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上如遇任何问题,可拨打保卫处咨询电话:6126052转602。具体业务办理联系人:金巍。 五、为提前做好毕业生户籍资料的整理,保证迁移工作如期顺利进行,2004级学生在保卫处借用的集体户口本及个人户口页必须在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将上述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同时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此外,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的责任制,落实专人全程负责上述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相关材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争取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通过扎实有力的各项措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学院联系人:汪老师电话6126012转611 13527270605 关于04党员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与档案转移通知 1、 关于党组织关系:各位党员同志(包括正式和预备)的相关信息于 ①、接收党员同志组织关系的单位 所属县团级以上党组织准确称呼(如,转往广州市属单位的应为广州市委组织部) ②、党员本人的工作单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党费缴纳月份。 2、 关于党员档案:正式党员的档案会由学校随学籍档案寄出,暂缓就业或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的预备党员,若不申请将其档案留在学校(提交申请截至5月30日前)或者申请自行带走(须在6月10日前交申请)的,也将随你的学籍档案一并寄出。 3、 我院将于 咨询电话:校学生处姜老师6126058 曹老师13726202003 6126012转612 庄立中 13750002599 不动产学院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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