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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集萃 | |||||||
| 作者:rec 实习就业来源:rec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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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集萃 有关《劳动合同》、毕业生报到等问题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签署《劳动合同》哪个在前,哪个在后? 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前,毕业生在离校前就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劳动合同》一般都是在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之后,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谈好了工作条件及待遇标准,在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予以体现并兑现。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协议书》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证据。 3、用人单位若只答应一年后签订《劳动合同》,但毕业前不肯签《就业协议》,即不肯接受派遣, 对毕业生本人有哪些影响? ①人事档案等关系只能派回原籍,而不是工作所在地。 ②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自己关心自己,而当地人事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对你行使大学生的权益保护。 ③所有与自己有关的人事关系都必须通过原籍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委托。 ④对日后的工作调动及相关待遇产生负面影响。 ⑤社会地位与受欢迎程度下降,应做好心理承受能力准备。 4、如有特殊情况,需与用人单位中止《就业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办理? 应首先征得现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有具体人事关系上的问题,可以向当地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询问。 5、劳动合同与毕业生就业协议有什么不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还要签定劳动合同?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般来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文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4)合同的订立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权利义务,以便于合同的履行;(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编码替代文字表达。 8、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9、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0、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规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1、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为无效。 12、《劳动法》对我国的劳动工时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3、对毕业生报到期限有何规定 毕业生报到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一旦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生病,外出遇特殊情况未归等,不能按期报到,应采取书信、电话、电传等方式向接受单位请假说明情况。如逾期不报到,又未向接受单位请假者,用人单位有权拒收。毕业生只有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用人单位才可以为其办理相关的人事,组织关系手续;实行聘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才能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如果暂时未找到接收单位,意欲把人事关系放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代理也可由代理部门办理上述事项。 1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丢失如何补办?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并由教育部授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是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其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被录取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后口关系;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报到证》亦是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的重要材料《报到证》如不慎遗失,在择业期(二年)内经由毕业生本人提出补办申请,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学生处或招毕办)证明属实后,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毕业办)批准后,可为其补办报到证,在补办的报到证备注栏内要注明“丢失补发“字样。对已超过择业期的往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和毕业学校证明到省毕业办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不再补发报到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蓝色,《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为红色。 15、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般来说,毕业典礼之后,毕业生即可办理离校手续,去用人单位报到。 1.要准备好报到所需的有关材料。如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等必备的证明,前往单位报到时一定要带齐并妥善保存,一亘丢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毕业生报到后,单位往往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岗前培训。因此,拿到报到证后,应在报到证的期限内与单位联系,问清楚报到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便顺利地到单位工作。 3;报到时受阻,要冷静处理。一般来说,只要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个别毕业生也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能急躁,而要弄清楚事情的具体缘由,与单位耐心交涉,并以自育部授权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是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报到证的作用: 1、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2.用人单位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的依据。 3.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迁移户口手续的凭据。 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16、生源地变更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在校保留档案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 生源地是指毕业生高考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区。如毕业时毕业生因某种原因其家庭户口发生变更而提出到新的户籍所在地就业的,应由该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接收证明,《就业报到证》可以签发至该地区。 在校留档的毕业生,两年内找到就业单位的,其《就业报到证》原则上应由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生处、招毕办或就业中心)按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统一办理;对于因特殊原因而由毕业生本人办理的,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应出具有关证明并注明该毕业生的姓名、专业、生源地、派遣单位等。 17、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调配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收和退回毕业生。”当遇到用人单位拒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方案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是因毕业生离校后违法或严重违纪,被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事宜。 18、毕业生个人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学校还受理吗? 按照有关政策,用人单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退回按计划派遣的毕业生。但有的毕业生却提出种种理由,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对于报到后不服从单位安排或无正当理由要求用人单位将自己退回学校的毕业生,将由学校报本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其档案、户籍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事宜。 19、健康检查不合格的毕业生的就业如何办理? 1.学校在派遣前要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口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生源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如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前单独进行体检。 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高校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能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20、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怎么办? 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21、毕业生报到后找不到档案后怎么办? 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一般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将档案通过有关部门转递出去,用人单位也可以开具证明材料后,派人到学校取。但毕业生本人不得自己携带。毕业生报到后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还找不到档案,可以通过学校查找。 22、对毕业生违约如何处理? 毕业生若是通过“双向选择”确定的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毕业生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3、补办《就业报到证》时,人事部门对挂失的媒体单位有什么要求吗? 答:有要求。挂失的媒体必须是当地的地、市级党报或政府机关报。例:《淄博日报》、《济南日报》等。 24、高职毕业生的报到期是多长时间? 毕业生的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用人单位或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工作。也就是说,大学毕业生的报到期为毕业后的三个月。 25、若毕业生报到时误期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26、高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只签订了用工合同,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只要到用人单位报到就是了,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都由学校发到原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人事管理部门(原籍所在地的人事局)。这种说法对吗? 不对!必须到原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人事管理部门报到。 27、过了毕业当年的6月份以后《就业协议书》还有用吗? 按山东省人事厅的政策规定就业派遣期为二年。被派回原籍的同学仍可以与家庭所在地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到当地的毕业生就业人事主管部门换发《就业报到证》。 28、毕业生个人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学校还受理吗? 按照有关分配政策,用人单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退回按计划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但有的毕业生却提出种种理由,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对这类毕业生,学校不再受理其分配事宜,更不予调整重新办理就业手续。如毕业生经教育批评后仍坚持自行其事的,应按不服从分配处理(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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