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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大纲编写规范 | |||||||
| 作者:rec 教务来源:rec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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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大纲编写规范 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选用和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部与学校检查、评估教学质量的依据和标准。 一、编写原则 1、符合教学计划的要求,体现该学科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作用; 2、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3、按照科学体系和教学方法的特点,建立严谨的学科体系; 4、符合学生的实际,贯彻“少而精”的原则; 5、文字清晰、意义明确、术语及定义准确。 二、基本内容 教学大纲包括课程说明、课程内容与安排、课程考核三部分基本内容。 三、管理要求 1、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2、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学院教研室可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教学大纲做适当调整,拟对教学大纲进行增删和调整时,需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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