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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届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表            【字体:
08届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表
作者:rec    资讯来源:rec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5

不动产学院08届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表

   

   

负责部门或参加人

相关说明

621

《广东土地高级论坛》

 

欢迎08届毕业生回校参加,主题:节约集约用地与房地产开发,详见学院网站宣传资料

622

学院毕业典礼及照相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需在23日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

621—22

学生办理退宿手续

宿舍管理办公室

1.学生首先凭印有学院公章的转单到本楼宿管员处结清水电费,交还房间、衣柜钥匙,并领取退房通知单。                  2.学生需凭转单及退房通知单到图书馆二楼大厅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3.需要继续住宿的同学在楼管员处交一定押金可继续住宿至628离校。离校时宿舍备品完好、结清水电费、归还钥匙即可退还押金。

623

830—1730

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财务处、图书馆、宿舍管理办公室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的转移规定请关注关于04党员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与档案》的通知(附后)

 

624—28

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各院系、保卫处、                     就业指导中心

户口迁移手续请按照保卫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附后)的要求办理,该通知涉及到每位同学的情况,请认真阅读。

625

毕业生植树挂牌活动

各学院、            全体毕业生

学生处、后勤统一安排

625

各学院教务秘书收齐离校转单统一交到教务处并领取相关证件

各学院教务秘书

 

627

各学院向毕业生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及合影照片。

各学院

未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不能领取相关证件

627—28

毕业生离校完毕

各学院

 

 


 

关于不动产学院08届毕业典礼暨合影相关事宜的

          

 

2008届毕业班全体同学:

    遵照学校有关2008届毕业工作的安排,学院决定622(周日)上午1000乐育楼C102举行毕业典礼,请08届同学于当日上午7:30-900到学院办公室(综合楼C302-1)领取学士服(交押金250元)。

毕业典礼预计于1100结束后,领导、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到励耘楼孔子像旁合影留念(若下雨则在图书馆前合影留念)。合影后同学们可到校园各处自行拍照,学士服归还时间:6221200-13001600-1700

毕业典礼欢迎各位毕业生家长的出席。

 

                                       

                                            不动产学院

2008-6-4

08届毕业生借用学位服须知

 

借用学位服押金:250/ 

照相交费:①学院全体毕业生留念合影,学院支付。

②分专业(资环/房管)留念合影16/张。(注:学生自付)

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请提前准备好266

学位服借用时间:622上午730-900

学位服归还时间:622中午 1200-1300

                         下午 1600-1700

借用、归还地点:综合楼C302-1(不动产学院办公室)

注:归还时间段外概不回收学位服,不退还押金。请同学们按时间归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学位服包括:学位袍、学位帽、垂布、领带或领结四部分,使用者有义务保证其完全和整洁。如有遗失、损毁或沾污等问题,一律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赔偿(原价为:学位袍160/件、学位帽25/顶、垂布25/条、领带10/、领结4/只)。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保卫处

师(珠)保发[2008]16

 


 

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毕业生户口所在地及就业单位的不同情况,200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采取学校集中办理与毕业生个人办理相结合的办法,分以下七种情况进行:

一、户口在学校的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单位非珠海市)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户口迁移程序

163前保卫处以学院为单位整理出04级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名单, 发到各学院,6310日由各学院指定专人核对名单中的学生是否贵院;

261023日,各学院将第一批办理户口迁出的学生名单、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名单分别造册,为表1和表2

3623,各学院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领取后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复印(切记不可先发给学生),将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报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用回形针夹好联同表1、表2623下午下班前交到保卫处;

462428日,保卫处凭学院提交的相关资料到金鼎派出所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根据办理情况,保卫处通知学院将办好的《户口迁移证》分批领走,发到学生手中并让学生签收,签收表交保卫处留存;

    5710左右第二批《报到证》到学校,71015日各学院可以按第一批流程收齐资料交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为学生办理户口迁移。715至暑假结束,户口迁移业务一律暂停。第二批及往后各批《报到证》到学校后,如各学院难以统一收集毕业生户口迁移资料的,可由学生个人凭《报到证》及相关复印件到保卫处借用个人户口页后,自行前往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二、户口在学校的落实就业单位在珠海市的毕业生

毕业生个人到珠海市人事局报到,凭珠海市人事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并到保卫处借用集体户口本(含个人户口页)后,前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三、户口在学校的需要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出国前可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所需材料如下:

1、学院出具的证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学院、年级、因出国留学没有报到证及迁回生源地地址);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属上述类别的毕业生如在628日前备齐上述资料的,可直接将资料提交学院,由学校一并办理;628日后备齐上述资料的,由学生本人持所需资料到保卫处借用个人户口页,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四、户口在学校的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研究生院校录取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到研究生院校,所需材料如下: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属上述类别的毕业生如在628日前备齐上述资料的,可直接将资料提交学院,由学校一并办理;628日后备齐上述资料的,由学生本人持所需资料到保卫处借用个人户口页,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五、户口在学校的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在学校保留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到保卫处借用个人户口页(市内户口迁移的还需学校集体户口本),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届时省就业指导中心也将为其开出《就业报到证》,学生个人凭《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借用个人户口页,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六、户口在学校,未办理暂缓就业,个人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

属本类别的毕业生,省就业指导中心也将为其开具《就业报到证》,办理流程及资料同类别一。

七、户口不在学校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毕业生个人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注:

一、公安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的迁移地址以《报到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需向公安部门交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收费依据:粤价费(1)函[1994]57号)。学校集中办理时,上述费用由保卫处代收后交至派出所;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时,由派出所直接向本人收取。

三、为保证户籍资料的安全,保障全体师生的共同权益,毕业生个人需借用学校集体户口本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学院提供书面担保(学生需向学院交200元押金,保证当天归还户口本)或由毕业生个人直接到校保卫处提交2000元押金借出,押金待归还户口本后如数全额退还。

四、在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上如遇任何问题,可拨打保卫处咨询电话:6126052602。具体业务办理联系人:金巍。

五、为提前做好毕业生户籍资料的整理,保证迁移工作如期顺利进行,2004级学生在保卫处借用的集体户口本及个人户口页必须在613日前归还。613628期间,2004级毕业生的个人户口页一律不予外借。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将上述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同时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此外,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的责任制,落实专人全程负责上述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相关材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争取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通过扎实有力的各项措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

    特此通知

保卫处

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学院联系人:汪老师电话6126012611

                       13527270605

 

关于04党员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与档案转移通知

1、            关于党组织关系:各位党员同志(包括正式和预备)的相关信息于623日前04学生党支部书记庄立中处,然后由庄立中整理后发给曹美新老师,所需信息包括:

①、接收党员同志组织关系的单位 所属县团级以上党组织准确称呼(如,转往广州市属单位的应为广州市委组织部)

②、党员本人的工作单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党费缴纳月份。

2、            关于党员档案:正式党员的档案会由学校随学籍档案寄出,暂缓就业或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的预备党员,若不申请将其档案留在学校(提交申请截至530日前)或者申请自行带走(须在610日前交申请)的,也将随你的学籍档案一并寄出。

3、            我院将于623进行转正的党员,你们的组织关系和档案,将由学院在转正通过校党委审议之后再寄出,时间待定。

 

咨询电话:校学生处姜老师6126058

曹老师13726202003    6126012612

庄立中 13750002599 

不动产学院党总支

2008-5-25

邀 请 函

 

为配合2008625全国土地日纪念活动,广东土地学会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联合召开“广东土地高级论坛”,论坛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与房地产开发。时间:2008621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

特邀请您出席。

期待您的光临。欢迎不动产学院08届毕业生回校参加论坛。

 

联系人:汪立荣      联系电话:13527270605

 

广

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2008625土地日

《广东土地高级论坛》方案

一、主题:节约集约用地与房地产开发

二、主办单位:广东省土地学会

三、承办单位: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广东省土地规划勘测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研究所

四、会议时间:2008621全天

上午9:0012:30 :下午2:005:00

五、会议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三楼报告厅

六、内容:

1、领导致辞。

2、中国土地学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东省国土厅主讲嘉宾及专家、学者发言。

3、获奖论文颁奖

4、论坛小结

广东省土地学会沈彭理事长

七、会议邀请机构及人员

1、广东省土地学会会员单位及会员

2、广东土地、房地产相关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学生

4、港、澳土地、房地产相关单位及人员

5、不动产学院实习基地单位

6、新闻单位

72008届毕业生

八、会议费用:参会人员不收费。

九、住宿;外地参会人员如需住宿,费用自理。提前联系。

十、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研究所:

孙炜老师:13257567621    汪立荣老师:13527270605

广东省土地学会:

文燕:020-8767818787697355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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